(上接1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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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项议案至第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第18项议案至第3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8、9、10、11、17、18、19、20、21、22、23、24、30属于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含本数)通过。
4、提案26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提案29,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以上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7、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需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3日至4日(上午8:30-12:00,下午12:40-17:1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1)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国恩股份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266109
(3)联系电话:0532-89082999
(4)传真:0532-89082855
(5)联系人:于雨
4、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法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68”,投票简称为“国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6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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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