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一路7号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8日
至2025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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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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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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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5年3月29日及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9、10、11项议案;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2、3项议案;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2、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5、6、7、8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7、8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冯宇霞、孙云霞、高大鹏、顾静良、李叶。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附件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上述证明文件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证券部。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等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贾丰松
电话:010-67869582
邮箱:jiafengsong@joinn-lab.com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5号
邮政编码:100176
3、H股股东参会事项详见同日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发布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通告及通函。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8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1,365股。
公司按照规定回购注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411,365股,回购价格为42.37元/股。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决议,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49,888,699股减至749,477,33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49,888,699元减少为749,477,334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5号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27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贾丰松
4、联系电话:010-67869582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