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核准,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使用不超过 53,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赎回。
2023 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5月16日归还。
2023 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 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9日归还。
2024 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和《关于2024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 海安天洋新材料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1日归还。公司本次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月18日归还。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 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5月14日归还。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 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 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0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经使用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进行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5年4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324.44万元(包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5,801.15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454.52万元,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理财4,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9,675.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0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天洋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05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议案内容:截至2025年5月21日,“环保墙布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待支付尾款已规划完毕,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8548.17万元,投资进度达100%。基于地产行业变化,家居装饰市场整体需求增速未达预期,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投入。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南通光伏项目”及“海安光伏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 年05月26日上午11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议案内容:截至2025年5月21日,“环保墙布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待支付尾款已规划完毕,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8548.17万元,投资进度达100%。基于地产行业变化,家居装饰市场整体需求增速未达预期,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投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南通光伏项目”及“海安光伏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0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
项目”(以下简称“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环保墙布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待支付尾款已规划完毕,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8548.17万元(含利息),投资进度达100%。基于地产行业变化,家居装饰市场整体需求增速未达预期,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自有资金的投入。
●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以下简称“南通光伏项目”)、“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以下简称“海安光伏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 本事项已经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其中《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核准,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
公司已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1日,环保墙布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待支付尾款已规划完毕,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8548.17万元(含利息),投资进度达100%。基于地产行业变化,家居装饰市场整体需求增速未达预期,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自有资金的投入。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拟终止该项目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地产行业变化,家居装饰市场整体需求增速未达预期,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投入。
(三)本次拟终止该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目前已建成的产线已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本次终止该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上述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安排
截至2025年5月21日,“环保墙布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2,585.65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最终以该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将继续用于支付项目尾款直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零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办理销户。
四、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南通光伏项目”及“海安光伏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二)延期原因
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影响项目进展的主要原因有:随着国内热熔胶产能的不断释放,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与此同时,部分下游衬布企业向东南亚等地外迁致使本地的热熔胶产品需求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再加上公司新开发的环保型聚氨酯(PUR)热熔胶产品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公司热熔胶产能未能实现完全释放。在已投项目产能尚未完全释放的情况下,公司拟谨慎安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
影响项目进展的主要原因:光伏组件价格持续维持低位,组件厂开工意愿不足,导致光伏封装胶膜供需错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伏行业产能供需关系仍未出现明显好转,光伏胶膜业务持续低价竞争,基于合理利润制定的销售价格未能向下执行。根据光伏行业市场发生变化的现状,公司基于为股东及投资人创造更大效益、提升公司利润水平,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考虑,谨慎安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处于正常建设中,公司将按照预定完成时间制定设备安装、净化装修、公用系统安装等后续工作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0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事项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天洋新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06-11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惠平路505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1日
至2025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9:30-16:30
3、登记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电子邮件登记以股东电子邮件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122665
电子邮箱:ir@hotmelt.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核准,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相关银行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鉴于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
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是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方便子公司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昆山天洋光伏于2023年2月22日与中信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及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南通天洋光伏于2023年2月22日与中信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及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海安天洋新材料于2023年2月15日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及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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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已于近期对“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注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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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将“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资金账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进行了注销,上述项目资金账户余额为零。注销后公司与该行及保荐代表人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