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6月06日(星期五) 下午2:00-3: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28日(星期三)至06月04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eaderdrive.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5年06月06日下午2:00-3: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6月06日下午2:00-3: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左昱昱
总经理:张雨文
董事会秘书:归来
财务总监:沈燕
独立董事:吴应宇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6月06日下午2:00-3: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5年05月28日(星期三)至06月04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nfo@leaderdrive.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2-66566009
邮箱:info@leaderdriv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5-026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晶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4,452,637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8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昱昱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4,452,636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8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晶先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48,19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昱昱先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48,19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0%。上述相关方的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左晶先生和左昱昱先生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晶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总经理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及时申报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股票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7、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8、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昱昱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及时申报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股票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8、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9、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左昱昱先生、左晶先生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左昱昱先生、左晶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