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30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景红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此担保事宜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该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5-028号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2日
至2025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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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地址: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电话:0351-5638567
传 真:0351-5638567
联 系 人:证券事务部 张珂女士
3、参加现场会的股东或代理方,请于2025年6月11日17:00 前与公司会务人员联系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昌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5-028号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5-02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28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并为其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拟向中国银行并州支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拟向兴业银行晋中分行申请办理7,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资金需求,华盛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并州支行、兴业银行晋中分行申请办理融资授信业务:
1、拟向中国银行并州支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两年,年利率预计不超过4.2%,该笔借款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拟向兴业银行晋中分行申请办理7,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其中:
(1)拟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期限三年,年利率预计不超过4.2%,该笔借款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拟申请办理其他授信业务5,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池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等将视华盛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并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相关授信业务无需公司提供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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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华盛丰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7,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华盛丰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授信业务5,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池等综合业务,相关授信业务无需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MAOHDL4N4B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天龙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公司园区南区
营业范围:铂、钯、铑、银、镍贵金属系列催化剂、催化网及稀土高磁性材料的回收利用、加工、研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铂、铑、钯、白银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加工、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8,819.36万元,负债总额20,793.50万元,资产负债率72.15%,净资产8,025.8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2,696.39万元,净利润-3,492.8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3,844.55万元,负债总额25,897.45万元,资产负债率76.52%,净资产7,947.09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8,619.55万元,净利润-78.77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兴业银行晋中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
2.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三年
5.年利率:不超过4.2%
(二)公司拟与中国银行并州支行签订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
2.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两年
5.年利率:不超过4.2%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进行的,被担保方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了保证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正常生产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提供担保。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30,1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2.87%,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