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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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2025-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新赛贸易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贸易”)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于2022年启动了对该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公司于2022年6月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进展公告》,新赛贸易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新0106破申8号】,法院裁定受理新赛贸易破产清算申请。

上述相关事项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2023年9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2-051号、2022-052号、2022-053号和2023-054号公告。

二、新赛贸易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

近期,新赛贸易收到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新0106 破1号】,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指定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担任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周晓东律师为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的开支;

(四)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新赛贸易对公司经营不具有重要影响,新赛贸易的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目前,法院已指定破产管理人,新赛贸易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后,新赛贸易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赛贸易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新赛贸易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