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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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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2 证券简称:天有为 公告编号:2025-006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74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3,058,182.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26,941,817.64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22,576,117.64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555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和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而来,原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35,551.75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41,948.25万元,追加投资后该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 77,500.00万元。

2、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项目为新增募投项目,项目资金缺口由自有资金补足。

3、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弥补资金缺口。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现金管理受托方,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5、公司内审部门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6、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现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2 证券简称:天有为 公告编号:2025-008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总经理吕冬芳女士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张福广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任张福广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张福广先生、刘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张福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

年12月加入天有为,历任技术部技术员、项目经理、产品认证组长、总经理助理,现任体系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福广先生通过持股平台黑龙江天有为六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476%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

年7月加入天有为,历任产品工程师、项目组长、项目部长,现任技术部项目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洋先生通过持股平台黑龙江天有为六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333%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202 证券简称:天有为 公告编号:2025-010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在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3人,通讯方式出席会议2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5-0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5-003)。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和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和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2025-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5-005)。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福广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5-00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5-00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25-012)。

特此公告。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2 证券简称:天有为 公告编号:2025-012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4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9号D2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4日

至2025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二)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四)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9号证券部

(五)登记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天有为证券部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9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455-8396670

传 真:0455-8396640

邮箱:zqb@hljtyw.com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为节约成本,请参会股东自行准备会议用的纸和笔,会议现场有投影, 如

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特此公告。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