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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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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5-3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5月23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5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9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已于202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25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意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依据监管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公司拟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1,469,448,0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777,922.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338.68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新增股份152,477,763股已于2025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316,970,298股增加至1,469,448,06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316,970,298元增加至1,469,448,061元。

鉴于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的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5-3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5月23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5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3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监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已于202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25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意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依据监管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公司拟以截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召开日总股本1,469,448,0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777,922.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经审核,公司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5-3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召开日(2025年5月28日)登记的总股本1,469,448,0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本次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前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若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正在推进过程中,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的规定另行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30%。

三、调整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已于202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25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866,777.84元,截至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49,206,028.4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07,757,922.29元,未分配利润为959,109,694.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7,757,922.29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90,775,792.23元,减去2023年分红金额65,848,514.90元,加上2023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07,976,079.19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59,109,694.35元,资本公积为4,933,984,303.8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召开日(2025年5月28日)登记的总股本1,469,448,0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777,922.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58,777,922.44元(含税),占2024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51.62%。

(三)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2023年公司合并了同一控制下企业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表中2022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合并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五、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1、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稳定性、持续性、可预期性和可实施性。

2、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943,127,871.50元、940,919,636.87元,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0%、3.93%,均低于50%。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5-3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386,792.45元置换前期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00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152,477,763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7元/股。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199,999,994.81元,坐扣承销费(不含增值税)7,2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92,799,994.8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汇入公司指定资金专户。另减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273,584.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526,409.9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4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4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高质量研发投入、运营发展及产业整合的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种业龙头地位。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障本次项目的顺利推进,截至2025年5月28日,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386,792.4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专审〔2025〕2-439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专审〔2025〕2-439号);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5-3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0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新增股份152,477,763股已于2025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316,970,298股增加至1,469,448,06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316,970,298元增加至1,469,448,061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股份发行事项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原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的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5-3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5年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125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邮箱:1pht@lpht.com.cn

6、联系人:胡博、罗明燕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