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2版)
修订后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24项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意将本议案中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一步调整为2027年6月,将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3万吨/年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7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化工二期液氯包装隐患整改项目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实施化工二期液氯包装隐患整改项目,项目估算投资1,070万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申购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危化企业保障性住房作为职工公寓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保障性住房申购方案基础上调减出资金额和房屋购买套数,调整后,公司计划出资1.22亿元申购3栋468套保障性住房作为职工公寓。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申购保障性住房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在审批批准的出资金额范围内调整具体申购计划、签订相关购买合同、支付购买价款等事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浦发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25年向浦发银行榆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亿元,用于办理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比例不高于20%,敞口部分为信用模式。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在长安银行开展“票据池”综合业务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开展“票据池”综合服务业务,其中换开、签票和资金置换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期限5年,签票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全额减免,对公司全部票据予以质押准入,换开质押率1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基础上,增加《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5项议案作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本次增加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范智宏简历
范智宏,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95年7月至2005年6月,任韩城矿业公司象山矿井人力资源部社保、统计、劳动定额、薪酬业务主管;2005年6月至2008年5月,任韩城矿业公司象山矿井劳资科副科长;2008年5月至2010年7月,任韩城矿业公司象山矿井劳资科科长、经营一党支部书记;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任韩城矿业公司象山矿井人力资源部部长、经营一党支部书记;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陕北矿业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任陕北矿业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陕北矿业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人力资源部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王胜勇简历
王胜勇,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3月至1995年12月就职于陕西省神府经济开发区煤炭工业公司;1996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神府经济开发区铁厂副厂长;1997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神府经济开发区煤炭工业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神府经济开发区园林公司经理;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神府经济开发区恒源焦化厂厂长;2002年1月至2003年8月任陕西恒源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任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陕西恒源煤电集团赵家梁煤矿三一煤井矿长;2008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陕西恒源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2017年11月至2025年5月,任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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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2025年5月13日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有效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一步调整为2027年6月,将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3万吨/年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7年12月。
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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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一步调整为2027年6月,将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3万吨/年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7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361,111,112股,发行价格10.17元/股,共募集资金3,672,500,009.04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439,990,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号)。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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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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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829.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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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拟调整实施进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长至2025年6月。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波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预计上述项目仍不能在原计划完成期限内完成。经公司审慎考虑,为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总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同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决定对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3万吨/年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的预计建设完成时间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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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原因及保障调整实施进度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
(1)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原因
1)本项目采用“混合溶剂法”甘氨酸技术,该技术在国内尚未形成成熟的工业生产装置。公司已开展中试试验等工作,以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同时,在设计和设备选型过程中,公司与设计院、设备厂家反复交流论证,逐台设备进行计算选型,确保装置前后工序匹配稳定,导致项目进展相对缓慢。
2)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每年涉及副产6.55万吨氯化氢,为消耗利用副产的氯化氢,公司于2022年调研确定了电解液-碳酸酯类联合装置项目,但2023年6月起碳酸酯类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电解液-碳酸酯类联合装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有待进一步论证确定,导致甘氨酸项目副产的氯化氢暂时无法消耗,公司一直在积极论证甘氨酸项目副产氯化氢的消化安排。
(2)保障调整实施进度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正在积极论证甘氨酸项目副产氯化氢的消化安排方案,争取尽快确定项目建设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工期。
2、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1)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原因
1)受到募投项目整体进度的制约,智能工厂基础平台相关子项目需同步调整实施计划。
2)为响应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提升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需对原方案系统优化升级,确保项目建成后稳定高效运行。
3)鉴于部分技术领域的复杂性,需进一步论证和优化技术方案和实施路径,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相对滞后。
(2)保障调整实施进度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深入政策研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详细的优化方案和策略,明确各阶段的目标和责任人,确保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2)加强项目质量管控,充实项目建设团队力量,做好项目运行后的测试优化,确保智能化系统的运行质量和效果。
3、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原因
1)分析检测中心、固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购置需要结合公司产业发展规划、科研项目计划、仪器设备更新等情况,按需有序采购,同时仪器设备购置过程需要开展充分调研、交流论证、科学选型、精准采购等工作,较多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周期较长,导致整体进度滞后。
2)化工中试装置因受经济形势等客观因素影响,研发项目减少,部分技术引进受到限制,中试项目技术论证、方案确定及建设实施受到较大影响,相关项目相对滞后。
3)实验室装修工程受到科研项目减少、设计深度不够、大范围装修需求和必要性受到影响等因素制约,导致该实验室改造工程不能按期开展,整体项目相对延后。
(2)保障调整实施进度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根据公司产业发展规划、科研项目计划、仪器设备更新需求,安排专人进行仪器设备购置相关工作,做好充分调研、交流论证、选型和采购等工作,督促仪器设备采购进度,及时安排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2)根据公司和榆林地区的固废情况,充分论证挖掘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结合固废处置项目,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地。
3)与设计院、研究院和高等院校等外部机构进行充分技术交流,收集、论证最新化工产品新技术,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确定拟开展的中试项目方案,并统筹做好项目建设实施相关工作。
4)与陕煤集团研究院、同行企业等进行对标交流,并结合公司科研项目和需求实际情况,委托专业的装修设计院进行有针对性的优化设计。同时针对现有实验室基础设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更新相关设施和基础条件,提升实验室整体作业环境。
4、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
(1)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原因
1)CPVC生产原料PVC需要外部采购,目前电石法生产的PVC不具备成本优势,尚不能应用于生产CPVC产品;同时CPVC生产技术保密性较高,技术来源暂不成熟,废水成分和含量难以确定。
2)CPE生产原料PE需要外部采购,CPE生产受PE市场价格影响较大;生产环节废水量较大,且成分难以确定。
(2)保障调整实施进度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持续推进电石法PVC生产CPVC的技术研究,调研CPVC、CPE废水处理技术,并结合市场情况深入分析论证项目可行性,尽快确定项目方案及计划。
5、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
(1)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原因
1)工业用盐主要为烧碱和纯碱化工行业原料消耗,受产业政策影响,烧碱产能扩张受限,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率提升,工业用盐市场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制盐项目的市场基础和经济效益难以保障。
2)高品质盐主要市场为食用及医用,市场目前处于相对饱和状态,公司所处榆林地区内现有产能已基本满足供应。
(2)保障调整实施进度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工业用盐和高品质盐的市场供需情况,分析对比工艺技术差异,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争取尽快确定项目计划。
6、3万吨/年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
(1)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原因
1)ADC发泡剂生产过程会产生较多含有机物的废盐水和废盐酸,含有机物废盐水经处理后能否达到进烧碱装置离子膜电解槽的要求暂不明确,目前行业内尚没有经济可行的处理案例。此外副产的废盐酸暂没有有效的利用手段。
2)目前国内ADC发泡剂市场供大于求态势显著,且行业产能集中度较高,项目面临成本优势不突出及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双重风险。
(2)保障调整实施进度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深入研究ADC发泡剂项目副产废盐水和废盐酸处理技术,争取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同时结合市场情况分析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科学确定项目方案及计划。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客观情况审慎论证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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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20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9日
至2025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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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至议案14.00已经公司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4.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俊良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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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20。
2.登记地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八楼809办公室。
3.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娜
电话:0912-8493288
电子邮件地址:Byjt@sxbychem.com
传真:0912-8496601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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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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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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