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8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事长郭绪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张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刘国军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环境、社会与治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尚中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环境、社会与治理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制度及经理层成员分工调整情况,董事会同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于海淼、蔡继东、景振涛、高海、曹建军等5人签署聘用合同补充协议,与周长信重新签署聘用合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绪元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绪元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绪元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七项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刘国军先生简历
刘国军,男,满族,1966月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改革工作办公室、国投委秘书处)主任、党支部书记,改革工作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9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曲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0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国投财务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国投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国投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
● 国投财务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国投财务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年1-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投财务日均存款余额100.07亿元,日均贷款余额99.09亿元。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投财务日均存款余额97.42亿元,日均贷款余额约98.63亿元。
●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益,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国投财务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国投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国投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与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投财务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产绝对值5%以上。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绪元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与国投财务属于同一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投财务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国投财务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宏琴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2月11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18层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投财务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16.28亿元,净资产79.43亿元,净利润5.16亿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2.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4.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服务收费
1.关于存贷款:
(1)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遵循以下原则:
i.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存款利率协商确定。
ii.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等发生调整,导致存款利率水平超出监管或自律机制允许范围上限(以下简称“允许范围上限”),甲方应在存款业务开办前及时通知乙方存款利率调整情况。
iii.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在甲方的存款业务,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若乙方选择继续在甲方开展存款业务,则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新办理存款业务执行利率按不超过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执行。
iv.若存款品种为活期存款或协定存款的,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应分段计息,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按不超过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分段计息。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2.暂不收费服务,包括:
(1)甲方现时向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
(2)甲方现时免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
3.甲方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新的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甲方在此向乙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提供新服务的收费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
(2)原则上不高于商业银行向乙方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的市场平均手续费。
(四)交易限额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吸收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乙方应将其控股子公司的清单提供给甲方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等,含已发生应计利息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200亿元。乙方应将其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贷款额度提供给甲方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由双方参照“(三)服务收费”原则协商确定。
(五)风险控制
1.甲方保证将严格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乙双方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3.甲方应当在首次提供存款服务前,向乙方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经营资质、业务的合法合规情况以及其他乙方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所必需的材料。
4.甲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向乙方提供财务报告、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在甲方的存(贷)款期末余额以及其他乙方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所必需的材料。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生效之日起叁年内有效,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投财务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绪元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投财务日均存款余额100.07亿元,日均贷款余额99.09亿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投财务存款余额为90.14亿元,贷款余额为115.35亿元。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投财务日均存款余额97.42亿元,日均贷款余额约98.63亿元。
七、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8日
至2025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5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7已经公司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已经公司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1203室 公司证券与法律风控部
电话:(010)88006378 传真:(010)88006368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