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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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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25-19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杨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赞成票9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鉴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于2025年5月29日届满退任,同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因此,董事会一致推选杨军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一致推选朱胜利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委任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以及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对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作如下委任:

1、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为: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韩旭女士,其中,屈文洲先生为委员会主席。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为:何淑懿女士、屈文洲先生、韩旭女士,其中,何淑懿女士为委员会主席。

3、第十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委员会委员为:李群峰先生、吴铁军先生、虞水先生,其中,李群峰先生为委员会主席。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2025-18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虞水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和表决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和表决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和表决公司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之2024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和表决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和表决《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审议和表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和表决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师并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审议和表决关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为20家附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审议和表决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审议和表决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审议和以特别方式表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审议和以特别方式表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审议和以特别方式表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购回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执行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车继晗、郑嘉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