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清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许志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莹、张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5-016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袁清茂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选举武跃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部分调整,确定各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袁清茂
委 员: 武跃飞 李振寰 刘卫华 王 彦 支 喆
周培玉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培玉
委 员:袁清茂 李振寰 樊燕萍 李临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临春
委 员:王 彦 樊燕萍 周培玉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樊燕萍
委 员:李振寰 李临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