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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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5-035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9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55,634股,回购价格为5.15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755,634股,本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755,634元。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55,63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信国际中心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57-28362866
5、电子邮箱:hxjdzqb@hisense.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5-03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
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属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本公司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本公司董事会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处理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所需之备案、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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