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或“公司”)近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或“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或“主债务人”)与北京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谦玛网络向北京银行申请两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谦玛网络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对谦玛网络提供的担保中,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谦玛网络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对谦玛网络实际发生担保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5-014)。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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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情况
1.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11年6月1日
4.注册资本:1200万元
5.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13楼1302室-C
6.法定代表人:孙震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企业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创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谦玛网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
10.谦玛网络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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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信用情况:经查询,谦玛网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谦玛网络在北京银行获得两年期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元隆雅图与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谦玛网络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事项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谦玛网络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开展业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谦玛网络目前财务状况稳定,信用情况等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综上所述,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5%,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元隆雅图;证券代码:002878)在2025年5月29日、2025年5月3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