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21号二楼会议室五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30日,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截至2023年7月12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690,000手,6,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公司申请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81.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18.4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2日全部到账,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8458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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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基于审慎原则,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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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适用性,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降低投资风险,采取了分阶段推进的方式,并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合理控制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持续跟踪行业动态,考虑到医药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环境变化及项目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拟对项目建设节奏进行适度控制。上述因素对募投项目的原定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及资金投入产生了一定影响,经审慎判断,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