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5-67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号杭汽轮制造基地技术大楼会议中心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60)。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50)。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
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2025年5月2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汽轮制造基地技术大楼会议中心。
会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提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和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和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和说明。
2、特别提示:上述议案中,议案2需逐项审议;上述全部议案均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全部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述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5日16:30前。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2、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
邮编:310022
电话:李晓阳(0571)85780438、王财华(0571)85784795
传真:(0571)85780433
邮箱:lixiaoyang@htc.cn、wangch@htc.cn
3、本次股东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771”,投票简称为“杭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本机构)未作具体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注:上述委托人持股数如与其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存在变化(包括增加或减少),则以委托人于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实际持股数为准。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5-68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25年5月2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服务业务资源整合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服务转型,搭建面向客户的“全价值链”服务体系,公司拟整合服务业务资源并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将公司原服务中心下属的项目服务部、技术服务部、方案解决部、数字工程部、综合联调部、销售部职能及人员并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汽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有利于公司整合工业汽轮机领域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解决方案。
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