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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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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大参转债”
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3605 债券简称:大参转债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大参转债”

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一、权益分派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部分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1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依据《大参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大参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5年6月1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大参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大参转债”将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6月10日(含2025年6月10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1689688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医药集团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3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柯金龙持有公司股份229,631,8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1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调整资产和融资结构,偿还个人债务,降低股票质押率,股东柯金龙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2,776,9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柯金龙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柯舟、邹朝珠、梁小玲、王春婵、柯秀容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同时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3)柯舟同时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依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后续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