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5-039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贵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资本”)持有公司股份30,486,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4月12日起上市流通。深圳市顺水孵化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水孵化”)持有公司股份5,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1月22日起上市流通。贵人资本、顺水孵化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贵人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5,526,0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2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贵人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2,909,39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等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贵人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贵人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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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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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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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减持比例按照当时的总股本418,165,234股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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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贵人资本承诺:
1、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50%,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同减持方式下对应的可减持股份比例亦应符合前述规定,且在计算可减持股份比例时,本企业与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股合并计算,并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顺水孵化承诺:
作为公司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贵人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贵人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