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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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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24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太兵先生、林倩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章顺文先生、李圣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章顺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圣杰女士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戴扬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戴扬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太兵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政协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政协深圳市南山区第四届、第五届委员、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民建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委、湖南民建企业家联谊促进会轮值会长、湖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会会长、创业家&黑马授予2023年度创业家、2023年湖南软件行业知名行业领军人物。1996年-2002年历任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系统工程师、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广州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产品经理、深圳市东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主要从事软件研发工作;2021年11月-2024年11月任固生堂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筹建深圳市万兴软件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太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24%股份,通过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74%股份,通过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68%股份。吴太兵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吴太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林倩晖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香港大学SPACE中国商业学院整合实效管理研究生,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任埃瑞信息技术(广州)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2年10月任广州必视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统研发部经理,2012年10月加入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倩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4%股份。林倩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章顺文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科员,深圳鄂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协会监事长、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纽斯葆广赛(广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高级会计师第三评委会专家委员、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校外导师、深圳联交所专家库评审专家、深圳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专家、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校友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章顺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章顺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李圣杰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及北京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DLA Piper)北京办公室律师;现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李圣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圣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624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5人,分别为非独立董事吴太兵先生、林倩晖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张铮先生;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李圣杰女士,其中章顺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

非独立董事:吴太兵先生(董事长)、林倩晖先生;

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李圣杰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张铮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吴太兵先生、林倩晖先生、章顺文先生。其中吴太兵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章顺文先生、李圣杰女士、张铮先生。其中章顺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章顺文先生、李圣杰女士、张铮先生。其中章顺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圣杰女士、章顺文先生、张铮先生。其中李圣杰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章顺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总经理:吴太兵先生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江华先生(简历附后)

3、财务总监:熊晨女士(简历附后)

4、证券事务代表:彭海霞女士(简历附后)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江华先生及彭海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江华、彭海霞

联系电话:0755-86665000

传真号码:0755-86117737

邮箱:zhengquan@wondershare.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三、相关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张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在公司担任职工代表董事。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简历

刘江华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佛山市顺德区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法务主管、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2024年3月加入万兴科技,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刘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公司财务总监简历

熊晨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MBA硕士,2015年2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CFO,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CFO和董事会秘书。2023年9月6日加入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熊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彭海霞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自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出纳、会计,2015年任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至今。

截至本公告日,彭海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009%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彭海霞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624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张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铮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铮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国际贸易学士。1999年-2000年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销售代表;2000年12月-2001年4月任深圳市联技术有限公司市场企划专员;2001年5月-2012年任TCL数码公司产品市场处副经理、营销总监,TCL集团电子商务中心产品总监兼电购业务总监,主要负责产品策略及网络运营;2012年加入万兴科技历任董事、国内渠道营销总监、海外营销中心副总监、事业部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043%股份,通过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17%股份。张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624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太兵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2,267,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1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071,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20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196,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1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196,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10%。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93,336,324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2,400股,公司“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62,7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以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均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2,711,224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01,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4%;反对163,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9,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59%;反对163,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46%;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戴扬先生、章顺文先生在本报告后进行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0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8%;反对164,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4%;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61%;反对164,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01,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7%;反对16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5%;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30,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38%;反对16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9%;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84,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1%;反对180,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1%;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12,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92%;反对180,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4%;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79,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1%;反对184,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1%;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8,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64%;反对184,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1%;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583,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476%;反对9,681,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7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37%;反对9,681,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6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7.01《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2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225%;反对9,134,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9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64%;反对9,134,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86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7.02《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27,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215%;反对9,13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0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6,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06%;反对9,13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90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7.0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21,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18%;反对9,141,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0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07%;反对9,141,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22%;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7.0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16,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033%;反对9,14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87%;弃权4,9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92%;反对9,14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22%;弃权4,9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98,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9%;反对164,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8%;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6,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85%;反对164,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74%;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同意选举吴太兵先生、林倩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9.01选举吴太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966,99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8,895,68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440%。

本议案已获通过,吴太兵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林倩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976,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8,905,0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63%。

本议案已获通过,林倩晖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同意选举章顺文先生、李圣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01选举章顺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1,175,37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9,104,06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877%。

本议案已获通过,章顺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李圣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1,626,47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9,555,16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119%。

本议案已获通过,李圣杰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林婕律师、蔡霖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