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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沃上海)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集中竞价不超过1%,大宗交易不超过2%)。减持期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

2025年6月4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现将其本次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出于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特沃上海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详情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沃上海已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仍处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