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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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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7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韩延振持有辰欣药业无限售流通股份45,533,834 股,占辰欣药业总股本的 10.06%。其中 120,000 股为其他方式获得,45,413,834 股为协议转让所得,以上股份均已于2024年12月29日前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5年2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韩延振计划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6月3日间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4,527,54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9,055,08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3,582,62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6月4日,公司收到韩延振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韩延振自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6月3日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辰欣药业股份合计4,527,505股,合计61,851,010.41元(含税)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辰欣药业股份合计9,028,500股,合计118,995,630.00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共计减持13,556,005股,共计180,846,640.41元(含税),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韩延振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持股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辰欣药业

股票代码:603367

信息披露义务人:韩延振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3栋324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6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如下释义: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韩延振

1.姓名:韩延振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韩延振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1、在本次权益变动前,韩延振先生是南京辰昕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辰欣药业45, 533,8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通过南京辰昕间接持有辰欣药业456, 1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08%。韩延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南京辰昕直接持有辰欣药业1,368,1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

2.本次权益变动后,韩延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977,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南京辰昕直接持有辰欣药业1,368,1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

韩延振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3,346,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6%,不再是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31,977,829股辰欣药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6%,其中31,730,000股已经质押,其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韩延振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韩延振

签署日期:2025年6月4日

第七节 相关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韩延振

签署日期:2025年6月4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韩延振

签署日期:2025年6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