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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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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0版)

除上表所示修订内容外,统一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条款号及章节号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条款编号及标点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独立董事 Stanley Yi Chang 先生以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5年4月27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同步修改《公司章程》,调整董事会席位,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2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惇先生、王琼芝女士、曾冠凯先生、杨毓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彦卿先生、翁文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履行选举程序。

上述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惇,男,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1983年11月至1996年4月,任职于美国贝克曼仪器有限公司,担任大中华区总经理;1996年5月至1996年9月,任职于荷商飞利浦公司医疗部门,担任大中华区总经理;1997年7月至2019年6月担任合富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长;2000年10月至2019年3月担任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执行长;2002年至今担任 Co-Wealth Holding Co.,LTd董事;2007年2月至今担任合富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担任合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2022年9月担任马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2023年11月担任文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乐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担任杰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确资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康君咨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至 2023年4月担任康永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合富(上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王琼芝,女,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1983年11月至2000年6月,任职于中国台湾优利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业务部协理;1997年7月至今担任合富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7月至2019年3月担任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董事长;2000年10月至2022年8月担任 Cowealth BVI董事;2003年1月至2023年9月担任Richtek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2007年2月至今担任合富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2月至今担任合富(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2022年5月担任马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4月至2023年11月担任文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乐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4月至今担任杰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5月至今担任合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Crown Technology Co.,Ltd董事;2016年7月至今担任中华卫生医疗协会秘书长;2019年3月担任康君咨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担任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2020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市台协大健康行业工委会主委;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担任康永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医疗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1年8月担任中华安养照护协会秘书长;2022年8月至2024年9月担任天津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2024年9月至今担任天津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2022年8月至今担任天津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大健康行业工委会主委;2023年5月担任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副会长;2023年7月至今担任合富(上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3、曾冠凯,男,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2000年至2003年,任职于花旗银行(中国台湾),担任专员;2004年至2006,任职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中国台湾),担任客户经理;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经理、财务总监和战略部总监;2008 年至今担任Replay Fortune International Ltd.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杨毓莹,女,中国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1993年至1999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经理;2001年至2016年,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3908,上海交易所代码:601995),担任公司运营协调委员会成员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董事总经理;2021年至2024年10月,担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和颐居民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法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和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及经理;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5、蔡彦卿,男,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1995年5月至2024年5月担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议外部委员;1990年2月至1997年7月担任台湾大学会计学系专任副教授;1997年8月至2024年7月担任台湾大学会计学系专任教授;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担任台湾大学会计研究所所长;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担任台湾大学会计学系主任;2024年8月至今担任台湾大学会计学系兼任教授;1995年3月至2001年3月担任财团法人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问题研议小组委员;2001年3月至2010年3月担任财团法人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执行长;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担任财团法人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主任委员;2010年3月至今担任财团法人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台湾财务报导准则委员会顾问;2023年3月至今担任财团法人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永续准则委员会委员;2018年6月15日至今担任创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独立董事;2019年7月1日至今担任裕隆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独立董事;2023年9月10日至今担任财团法人鑫淼教育基金会董事;2024年8月1日至今担任东华书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8月1日至今担任新月书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6、翁文能,男,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1979年至1997年历任林口长庚纪念医院外科住院医师、骨科住院医师、骨骼主任;1998年至2003年担任基隆长庚纪念医院院长;2003年至2012年2月担任林口长庚纪念医院执行副院长;2012年2月5日至2016年6月30日担任林口长庚纪念医院院长;2016年7月1日至今担任林口长庚纪念医院名誉院长;1998年7月1日至今担任长庚大学董事;1999年7月1日至今担任长庚大学教授;2017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担任中国台湾医院协会理事长;2023年9月1日至今担任中国台湾医院协会名誉理事长;2023年10月29日至今担任亚太肌肉骨骼感染学会理事长。

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独立董事 Stanley Yi Chang 先生以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5元(含税)变更为0.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原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

二、本次变更后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666,122.7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66,612.2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余额94,542,441.82元,母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3,741,952.33元。

为增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获得感,充分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98,052,633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51,746,842.2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7.72%。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及除独立董事Stanley Yi Chang先生以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456 号光启大楼 20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5日

至2025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9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内容。

上述议案10-14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1.01、11.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9、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56号光启大楼21楼公司董秘办

(四)登记时间:2025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莺

联系电话:021-60378999

电子邮箱:ir_cowealth@cowealth.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456 号光启大楼 21 楼

(二)与会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下午在上海市虹漕路456号光启大楼20楼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晏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3月)》。前述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在上次修订基础上予以修订,两次修订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因此将制度名称变更为《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并将与公司其他修订内部制度事项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