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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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章程》全文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或”调整为“或者”、“制定”调整为“制订、“修订”调整为“修改”,以及部分条款中“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等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的调整,在上述对比表中暂不一一列示。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22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6日
至2025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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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第三十三次及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2月21日、2025年3月29日及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10、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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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要条件。
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09: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唯一软件”(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公交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均可到达)。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会,公司将严格执行市金融办和市证监局有关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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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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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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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20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发布的临2025-21号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修改公司部分配套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部分配套制度。具体为: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议案中《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发布的临2025-21号公告。上述四项制度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体系,提高决策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发布的临2025-21号公告。)
四、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由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推荐,提名高新刚、都波、范凯共三人作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金永利、李卓、俞奕鉴共三人作为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职工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发布的临2025-22号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新刚 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
现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
都 波 男,1978年出生,本科。曾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职员(管理师);沈阳兴远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级);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与经济运行部副部长、部长。
现任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范 凯 男,1989年出生,清华大学法学硕士。曾任普华永道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风险与控制服务部高级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并购业务部业务副总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现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永利 男,1958年出生,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财经学院教师、教研室主任;沈阳大学财务副处长、教授;中准会计师事务所顾问;沈阳来金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生国建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 卓 女,1973年出生,副教授,法学博士。曾任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商法专业;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辽宁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奕鉴 男,1972年出生,金融硕士。曾任中信银行嘉兴分行支行副行长;嘉兴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兴正金原石投资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
现任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院长助理、数字安全中心营运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