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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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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5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煜峰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022,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96%。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463,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70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9,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6%。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计1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75,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0%;反对10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2,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39%;反对10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4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8,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6%;反对100,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2,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027%;反对100,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53%;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1%。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0%;反对10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2,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39%;反对10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4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6,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8%;反对10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2%;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59,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619%;反对103,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6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1%。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8,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6%;反对100,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2,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027%;反对100,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53%;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1%。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8,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6%;反对10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0%;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2,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027%;反对10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40%;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3%。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5,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5%;反对10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0%;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9,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81%;反对10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40%;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5,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1%;反对10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0%;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9,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69%;反对10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40%;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1%。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5,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1%;反对100,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9,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69%;反对100,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5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9%。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7,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7%;反对10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0,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182%;反对109,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3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9%。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5,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1%;反对10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0%;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9,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69%;反对10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40%;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1%。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5,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9%;反对10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9,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12%;反对10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96%;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1%。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3.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5,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反对9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9%;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8,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43%;反对98,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39%;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3.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5,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反对9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9%;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8,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43%;反对98,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39%;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3.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5,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反对9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9%;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8,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43%;反对98,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39%;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8%。

表决结果:通过

13.04、《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5,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1%;反对9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1%;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8,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87%;反对98,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95%;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8%。

表决结果:通过

13.05、《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5,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反对9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8,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43%;反对98,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26%;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0%。

表决结果:通过

13.06、《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5,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反对9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8,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43%;反对98,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26%;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0%。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09,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7%;反对9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9%;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3,2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646%;反对98,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39%;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5%。

表决结果:通过

15、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1、选举姜煜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姜煜峰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51,463,25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姜煜峰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1,216,68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163%。

表决结果:姜煜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选举言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言骅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51,465,76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言骅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1,219,18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575%。

表决结果:言骅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选举姜客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姜客宇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51,463,25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姜客宇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1,216,67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162%。

表决结果:姜客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01、选举胡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胡彬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51,463,25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胡彬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1,216,68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164%。

表决结果:胡彬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2、选举李治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李治国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51,463,25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李治国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1,216,684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165%。

表决结果:李治国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3、选举韦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韦烨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51,463,25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韦烨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1,216,68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164%。

表决结果:韦烨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预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5年5月2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经与会董事推选,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姜煜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姜客宇、李治国、韦烨、宋智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7张,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姜煜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具体如下:

2.1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姜煜峰先生、言骅先生、李治国先生组成,其中姜煜峰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韦烨先生、李治国先生、宋智锋先生组成,其中韦烨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胡彬先生、韦烨先生、姜客宇先生组成,其中胡彬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李治国先生、胡彬先生、言骅先生组成,其中李治国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言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言骅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卢应伶先生、聘任杨祎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卢应伶先生、杨祎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4.1《聘任卢应伶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聘任杨祎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卢应伶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卢应伶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卢应伶先生联系方式为:

电话:0513-86213861

传真:0513-86213965

电子邮箱:tongda@tdchina.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58号

邮编:226352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姚金平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姚金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维维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维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朱维维女士联系方式为:

电话:0513-86213861

传真:0513-86213965

电子邮箱:tongda@tdchina.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58号

邮编:226352

三、备查文件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卢应伶先生

卢应伶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江苏纺织技术学院财会系教师,美资 ITT 南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万德集团湖州万德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集集团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5 年 6 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卢应伶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应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祎洋先生

杨祎洋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战略采购。2008 年 7 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国际业务部经理,营销中心总监,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南通通达矽钢冲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祎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祎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金平女士

姚金平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经济师。2006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南通富华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会计、南通富华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富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姚金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金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维维女士

朱维维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2011年9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朱维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维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