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8054 债券简称:安集转债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每股转增0.3股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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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4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29,213,2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22,809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29,090,465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8,090,709.25元(含税);本次转增完成后,总股本将增加至167,940,414股(转增股本数量及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量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虚拟每股现金红利及虚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9,090,465×0.45)÷129,213,274≈0.44957(保留五位小数)。
虚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29,090,465×0.3)÷129,213,274≈0.29971(保留五位小数)。
综上,本次权益分配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44957)÷(1+0.29971)元/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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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自行派发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0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45元。
(5)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于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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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67,940,414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3.18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20693346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8054 债券简称:安集转债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68.11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29.00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6月1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5号),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830,5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安集转债”,债券代码“118054”。“安集转债”存续期限6年,存续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起至2031年4月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自2025年10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限为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31年4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安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68.11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安集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安集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安集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168.11元/股,D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4957元/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涉及差异化现金分红,上述每股现金股利D为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n为每股转增股本0.29971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涉及差异化转增,上述每股分派的送转比例n为虚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此,P1=(168.11-0.44957)/(1+0.29971)≈129.0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本次“安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8.11元/股调整为129.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安集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20693346
电子邮箱:ir@anjimicro.com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