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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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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天弘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中证A500增强ETF天弘”。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额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六月六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海光信息”估值方法

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6月5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海光信息(证券代码: 688041)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