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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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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28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甘化科工”)持有公司股份10,555,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8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化科工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经营发展需要,甘化科工拟调整及优化对已上市参股企业的持股比例,拟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即不超过736,8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即不超过1,473,600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024年12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化科工的一致行动人彭玫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26,316股,减持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1%,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鉴于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彭玫女士持股数量为0,自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不再为甘化科工之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持股5%以上股东甘化科工所作具体承诺如下: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在本企业持股5%及其以上期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间,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审慎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份减持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的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持股5%以上股东甘化科工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其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