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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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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6版)

2025-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6版)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人数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4人(其中,周炀先生因工作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经现场推选由监事邓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3日

至2025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5年6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公告。股东大会资料将于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一20日(星期五)8:30一17:00

(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2389279 0518-82389262 传真号码:0518-82389251

联系人:雷彤 韦德鑫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层

邮政编码:222042

(二)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5-033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6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新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实际参会董事8人(其中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询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以及本章程全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询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以及相关制度全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国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议案已于2025年6月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被提名人的了解和相关资料的审查,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王国超先生具备行使公司董事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将王国超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国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王国超先生简要情况见附件。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查询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附件:王国超先生简要情况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国超,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硕士,高级物流师。

曾任连云港港务局二公司商务科业务员,连云港港务局纪委纪检监察室监察员、办公室干事,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监察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规划建设处处长,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8.06-2010.11 挂职任新疆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副主任),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2015.11-2021.02兼任上合组织物流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是否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查询,王国超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

(三)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情况

王国超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王国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5-03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证监会令【第227号】)、《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5〕5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7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5〕8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新修订的系列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管理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制度中,第 1-7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