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46版)
(上接146版)
8、为免异议,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剩余款项乙方无需支付,乙方已支付但未使用期限部分对应的费用甲方应予以退还。若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因处理合同解除事宜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等)。赔偿金额应根据守约方实际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仲裁方式解决。
(七)声明与保证
1、甲、乙双方承诺:其拥有签署本合同且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权利义务之法律地位及能力;其就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许可及/或批准。
2、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应注意维护对方声誉,不实施任何有损对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对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名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本合同的签署并不构成甲、乙双方之间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权关系,乙方亦不得对外宣称与甲方存在相同或类似关系。
(八)其他规定
1、签署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不可转让性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也不得转让由单个订单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2025-2027年期间公司累计承担费用金额为不含税5,200万元整,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工作,进而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但具体影响金额暂时无法准确预计。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不会由此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关联董事陈易一先生、张平先生、高文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资源优化的原则签订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事先批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4年8月,公司与内蒙蒙牛签署《2024年9月“‘惊彩’环球”首秀活动权益转让协议》,内蒙蒙牛拟于2024年9月在北京环球度假区(以下简称“环球”)内举办“‘惊彩’环球”首秀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基于该活动,内蒙蒙牛与环球签订了《“‘惊彩’环球”首秀活动合作协议》,内蒙蒙牛将前述协议权益中的部分内容转让给公司,公司在本次活动中获得的权益包括:联合营销利用“惊彩”环球素材开展线上及线下消费者招募活动,公司邀请消费者、合作伙伴、明星、媒体及KOL入园拍摄,200个首秀参与名额、200张50元餐饮券和200张50元商品代金券等。前述交易的金额为20万元。
此外,公司于2024年度收购控股股东内蒙蒙牛所持有的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牛奶酪”)100%股权,为实现收购后蒙牛奶酪及其下属各公司业务的良好发展,基于公司的合理需求,内蒙蒙牛将其部分所持有的商标向特定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子公司及/或蒙牛奶酪及其下属各公司提供非排他性的普通许可,相关方就此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补充协议,在前述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期限内,内蒙蒙牛未收取许可使用费。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中,公司因使用控股股东合法拥有的或获得合法有效授权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并接受相关服务而承担部分费用,合同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将相应增加;本次交易预计将会对公司品牌提升及产品销售带来正面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暂时无法准确预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 现金管理金额: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该类产品收益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更好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额度调整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1、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或财务总监在相关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现金管理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调整后的现金管理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该类产品收益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合作对象应从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所列银行、或资产规模排名靠前的金融机构中,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实际发生且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实际购买的产品类型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4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事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21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6月6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22日和2025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后续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柴琇、任松、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电话021-50188700,传真021-50188918。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