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4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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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改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修改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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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改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