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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办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全文。
二、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和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本次具体修订和制订的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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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的制度中第1-2项、16-20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上修订和新增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5-050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公司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7、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郑州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D9-3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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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1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4、5均须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4、5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6月2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371-56978875
传真:0371-56978831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加速器产业园D9-3栋
邮政编码:450000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公司邮箱zqb@qwyc.pro并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215”,投票简称为“千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对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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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会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意见投票:
□ 可以 □ 不可以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5-039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剑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办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提名孙剑先生、白瑞女士、王植宾先生、贾国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01 提名孙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2 提名白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3 提名王植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4 提名贾国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提名韩风雷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蒋辉先生、冯明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 提名韩风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 提名蒋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3 提名冯明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该议案第1至2项、16至20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拟于2025年6月23日(周一)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5-040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泓冰女士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 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5-044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明辉)
声明人冯明辉作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冯明辉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 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5-045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风雷)
声明人韩风雷作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下转1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