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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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主要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还进行了如下变更:
1、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表述,并删除了监事会章节,将涉及监事会职权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承接;对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统一替换为“股东会”;对原《公司章程》中部分内容增加/删除/调整了双引号、括号、顿号等标点符号以及修改了部门名称等描述;在《公司章程》内容中增加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会议事规则》两个附件。
2、本次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条款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内容中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
鉴于上述变动情况在本次修订中频繁出现,不再在本次修订表格中逐一列举。
二、《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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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