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1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美康”)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规格:0.3%(0.4ml:1.2mg)](以下简称“该药品”)《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5S01677),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0.3%(0.4ml:1.2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12122025
处方药/非处方药:处方药
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浙江赛默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4427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30年06月02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玻璃酸钠滴眼液适用于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该药品于1995年首次在日本获批上市,1996年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原研进口上市。根据药智网数据查询显示,除马应龙美康外,目前国内有44家企业获得该药品的注册证书,其中15家具有相同规格。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3年玻璃酸钠滴眼液国内市场销售额达15.93亿元。马应龙美康本次获批的玻璃酸钠滴眼液为0.3%(0.4ml:1.2mg)规格,另有0.1%(5ml:5mg)规格尚在研发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玻璃酸钠滴眼液项目(含0.3%(0.4ml:1.2mg)、0.1%(5ml:5mg)两种规格)的累计研发投入为461.47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此次该药品获批《药品注册证书》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眼科产品线,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由于药品生产、销售受医药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1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罗明国,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以上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中审众环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以公司规模和中审众环参与项目的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为定价依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11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6月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九名董事均在规定时间内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二、《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3)。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2025-01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
至2025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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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6已于2025年4月3日、议案7已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本次股东大会的完整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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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公司收到传真或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点: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函登记回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430064
(四)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87389583、87291519
邮箱:ir@mayinglong.cn
传真:027-87291724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将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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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