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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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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5-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6 证券简称:梦天家居 公告编号:2025-022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66,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66,0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8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天家居”、“公司”、“发行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36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5名股东,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计16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4%,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由于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梦天家居关于部分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5年6月16日(因2025年6月15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7.60元/股的价格向103名激励对象授予27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9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2,136万股增加至22,41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2,412万股减少至22,402万股。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12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2,402万股减少至22,401万股。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7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2,401万股减少至22,269万股。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综上,公司总股本从首次公开发行后的221,360,000股变动至222,690,000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梦天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5名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一)浙江梦天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已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本公司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嘉兴梦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已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范小珍承诺:

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由梦天控股或梦悦投资回购本人持有的股权或财产份额。

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已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四)嘉兴梦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已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五)余静滨承诺:

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由梦天控股或梦悦投资回购本人持有的股权或财产份额。

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已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王国仁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民生证券委派范正伟先生接替王国仁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包世涛女士和范正伟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梦天家居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024年6月,民生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包世涛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民生证券委派严凯先生接替包世涛女士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严凯先生和范正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梦天家居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10月,民生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范正伟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民生证券委派王吉庆先生接替范正伟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严凯先生和王吉庆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梦天家居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梦天家居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梦天家居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梦天家居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梦天家居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梦天家居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66,000,000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无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