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1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2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97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年6月6日,陈平贵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85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5.17%减少至14.18%,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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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证监会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其截至《法律适用意见》发布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适用“刻度说”新规。本次权益变动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在触及5%的整数倍时停止股票交易。
注2: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