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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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其中某一条款中仅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的、某一条款中仅涉及因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条款导致该条款中交叉引用调整的、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不再逐条列示。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相关具体事项,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本次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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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制定、修订的上述管理制度第1-1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第14-40项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石化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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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3.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3.03、议案4.01、议案4.02、议案4.03、议案4.04、议案4.05、议案5.01、议案5.02、议案5.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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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5年6月25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zpec@izpec.com进行预约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预约登记。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74-87917820
2、传真:0574-87917800
3、联系人:石丹
4、通讯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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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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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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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五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构成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郑祯先生、冯鲁苗先生、戚元庆先生、罗百欢先生、唐磊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山红红女士、葛攀攀先生、叶开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山红红女士、葛攀攀先生、叶开封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其中叶开封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祯,男,汉族,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1999年8月至2001年3月,杭州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干部;2001年3月至2003年9月,余姚市马渚镇水产站技术员;2003年9月至2005年6月,任余姚市马渚镇农办副主任;2005年6月至2007年2月,任余姚市马渚镇工贸办副主任;2007年2月至2007年5月,任余姚市马渚镇教文卫办主任;2007年5月至2011年6月,任余姚市马渚镇社务办主任;2011年6月至2013年5月,任余姚市马渚镇综治办主任;2013年5月至2013年9月,任余姚市马渚镇副镇级调研员;2013年9月至2017年4月,任余姚市马渚镇副镇长;2017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余姚市城西开发建设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余姚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市城西开发建设中心副主任;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任余姚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2023年7月至今,任舜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郑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担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此外,与其他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鲁苗,男,汉族,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毕业于抚顺石油学院。1991年8月至1992年8月,镇海石化总厂炼油厂常减压车间操作工;1992年8月至2005年2月,镇海炼化工程公司设计部工艺审定;2005年2月至2009年12月,历任镇海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经营部副主任;2009年12月至2016年1月,历任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项目执行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冯鲁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7,701股,与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戚元庆,男,汉族,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5年2月,镇海炼化股份公司工程公司设计部工艺设计;2005年3月至2016年3月,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部工艺设计校核、工艺室主任;2016年3月至2020年7月,任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部副主任、主任;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任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设计院副院长;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戚元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1,697股,与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百欢,男,汉族,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4年8月至2020年1月,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客户经理、塑料城支行行长、公司业务部经理;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任余姚市名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舜建集团投融资部经理(兼);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余姚市名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舜建集团投融资部经理(兼)、余姚舜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任余姚市名邑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舜建集团投融资部经理(兼)、余姚舜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2023年7月至今,任舜建集团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罗百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此外,与其他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磊东,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9年6月至2002年10月,余姚市新世纪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办事员;2002年11月至2008年2月,余姚市新世纪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2008年3月至2015年1月,任余姚市新世纪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任余姚市新世纪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借调至舜通集团计划财务部);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任舜通集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任舜通集团计划财务部部长;2024年3月至今,任舜通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2024年7月至今,任舜通集团党委委员,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唐磊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投资发展部部长。此外,与其他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红红,女,汉族,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艺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教授。1982年1月至2004年1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系主任、院长;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副校长;2005年7月至2017年1月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长;2017年1月至2020年9月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书记。2020年9月至2024年11月,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授。2023年6月至今任天德化工控股有限公司(HK0609)独立非执行董事。
葛攀攀,男,汉族,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律师,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2008年6月至今,任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开封,男,汉族,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任宁波市精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任宁波市精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信息披露人;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宁波双马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2022年3月任建新赵氏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办主任,2022年3月起至今任建新赵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山红红女士、葛攀攀先生、叶开封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接9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