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5-069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 本次董事会共四项议案,经审议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微信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于2025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6月10日下午3: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胡春海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四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施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产运营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细则》进行修订。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施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5年度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如下: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施管理办法》第五条“公司董事长薪酬系数确定为1.0;总经理薪酬系数不高于0.8;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系数为0.4~0.8。同时在本公司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人员,其年薪标准可适当调整薪酬系数,但最高不得超过1.0”的规定,鉴于公司目前尚处于预重整阶段,董事长薪酬系数确定为0.5(48万元)、总经理薪酬系数为0.5(48万元)、常务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为0.42(40.32万元)、财务总监年薪系数为0.4(38.40万元)、董事会秘书年薪系数为0.4(38.40万元),其中:上述人员的薪酬70%按月平均发放,其余30%及剩余金额并入2025年12月份工资补足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胡春海先生、祝灿庭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拟实施“年产11万900吨生物发酵产品技改项目”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实施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0)。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71)。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5-070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生产技术
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推动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结合长链二元酸市场需求、优化生产工艺及产品品种结构,增强长链二元酸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拟对现有长链二元酸生产线实施“年产11万900吨生物发酵产品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实施“年产11万900吨生物发酵产品技改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为了丰富产品系列、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适应市场需求,并进一步优化公司未来的竞争格局,加快公司产业升级,依托公司现有技术及产业基础,中科新材拟使用自筹资金,对现有长链二元酸生产线实施技改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0,012.30万元。
(二)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技改项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技改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1万900吨生物发酵产品技改项目
2、项目内容:本次技改主要工作是通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改,具备同时生产长链二元酸系列、生物发酵功能性产品系列、生物食品系列、氨基酸系列产品的能力;本次技改共建设4条柔性生产线,分别是:
(1)年产18,000吨长链二元酸柔性生产线
利用现有长链二元酸产线的闲置发酵罐,在硫酸钠车间新建提取生产线,年产18,000吨长链二元酸系列产品,包括年产10,000吨十碳二元酸、年产1,000吨十一碳二元酸、年产2,000吨十三碳二元酸、年产各1,000吨十四到十八碳二元酸。
(2)年产5,100吨生物发酵功能性产品柔性生产线
利用现有长链二元酸产线的闲置发酵罐,在固体生物肥车间新建提取生产线,年产5,100吨生物发酵功能性产品柔性生产线,包括年产800吨D-手性肌醇、年产300吨辅酶Q10、年产4,000吨DHA藻油。
(3)年产63,000吨生物食品柔性生产线
利用现有长链二元酸产线的闲置发酵罐,在精制车间通过利旧技改提取生产线,达到年产3,000吨丙酸钙、年产60,000吨L-苹果酸的生物食品生产能力。
(4)年产24,800吨氨基酸产品柔性生产线
利用现有长链二元酸产线的闲置发酵罐,在精制车间通过利旧技改提取生产线,达到年产24,800吨氨基酸产品的生产能力,包括年产3,000吨L-精氨酸、年产3,000吨L-异亮氨酸、年产5,000吨L-色氨酸、年产5,000吨L-蛋氨酸、年产5,000吨L-苏氨酸、年产300吨L-羟脯氨酸、年产500吨L-组氨酸盐酸盐、年产1,000吨L-脯氨酸、年产1,000吨L-半胱氨酸、年产1,000吨甘氨酸。
3、投资金额:10,012.30万元
4、改造周期:9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本次技改项目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农业、保健、食品、饲料、化妆品等领域,近年来,医药、饲料、食品和营养保健品等下游应用领域对相关产品的需求不断加大,带动我国需求市场规模持续扩容。本次技改项目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的要求。产品建设规模和产品符合目前生产技术的现状及产品市场的容量和发展趋势,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产能利用率,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公司具备同时生产长链二元酸系列、生物发酵功能性产品系列、生物食品系列、氨基酸系列产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具有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一)财务风险:本次技改项目采用自筹资金方式,鉴于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严重缺乏用于偿债资金和流动资金,结合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拟使用共益债资金进行技改,待公司重整完成后使用重整募集资金继续实施该技改项目。但是,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因此,本次技改项目存在资金筹措不到位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建设审批风险:本次技改项目尚需办理环评、安评、能评等前置审批手续,可能存在审批情况不及预期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目前国内类似产品的生产企业遍布全国各地,除几大企业外,相对较小的企业也在逐年增加,随着产品产能的不断扩大,产能过剩必然给建成投产后的销路带来一定风险。
(四)技术风险:本次技改项目生产工艺为典型的生物发酵及提取精制工艺。生产经菌种培养、发酵、过滤、离子交换、浓缩、喷雾干燥等步骤,制得最终产品,每一步生产工序都将影响产品的质量。
(五)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本次技改项目拟建于中科新材厂区内,需要充分考虑周边环境风险和建设施工延期风险,由于本次技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人员都属于新招员工,可能存在经验不足,专业知识缺乏等因素,对企业运营带来一定风险。
(六)政策和法律风险:随着国家对环保的不断重视,原料药行业对国家政策有一定的敏感性,因此在政策和法律上存在一定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2025-071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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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本次股东会会议材料将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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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日期、时间:2025年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冉 旭
电 话:0952一3671243
传 真:0952一3671243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时间为股东会当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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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做出投票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