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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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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的集团”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8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共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共85,000份股票期权。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八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八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共8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共807,077份股票期权。

关联董事张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九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九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7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共36,000份股票期权。

关联董事张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已经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7,026,396,32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2,473,844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总股本6,983,922,480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5元,分红总金额为24,443,728,68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3.4788428元。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存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做如下调整:

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74.26元/股调整为70.78元/股;

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9.13元/股调整为45.65元/股。

关联董事张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161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2,797,1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292名所在单位2024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118,658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9名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66,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70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274,501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4,078,334份调整为19,722,008份。

关联董事张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对象共1,255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9,722,008份股票期权。

关联董事张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226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6,055,08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47名所在单位2023年和2024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395,962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9名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39,1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45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155,281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4,124,682份调整为56,279,253份。

关联董事张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193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4,079,802份股票期权。

关联董事张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九、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基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存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如下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32.75元/股调整为29.25元/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0.97元/股调整为17.47元/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2.89元/股调整为19.39元/股。

十、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6人因所在单位2024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80,933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7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83,352股。

十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7人因所在单位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7,8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3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0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800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8,700股。

十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3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6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9人因所在单位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6,411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7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4,2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49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661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8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17,839股。

十六、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H股股份奖励计划2025年授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根据2025年H股股份奖励计划的奖励授予》)

公司本次拟授予77名公司员工共计1,243,100股H股。本次授予的H股股份奖励计划设置24个月锁定期,锁定期满后于2027、2028、2029年分三次归属,分别归属比例为40%、30%、30%。

业绩考核目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27年不低于18%,28年不低于17.5%。同时考核激励对象所在单位每年综合考评等级,按责任制及战略指标的综合达成情况确定解锁比例;考评等级为优秀,100%归属;考评等级为良好,90%归属;考评等级为合格,80%归属;考评等级为较差,取消归属。个人层面需在每个考核年度达成B级及以上。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6,208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向1,341名激励对象授予5,508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8.72%;预留7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1.28%。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7.54元/股。

3、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6,584,022,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5月7日,同意公司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7.54元/股调整为56.34元/股。

公司原拟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发生相关调整事项,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330名变更为1,328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452万份调整为5,442万份。

5、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3月11日,同意公司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47.17元/股。

公司原拟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2名激励对象未按时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和1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00名变更为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54万份调整为534万份。

6、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396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7、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6.34元/股调整为55.04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7.17元/股调整为45.87元/股。

8、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9、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5.04元/股调整为53.45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5.87元/股调整为44.28元/股。

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442万份调整为4210.17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4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1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1,024.175万份股票期权。

10、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34万份调整为427.02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7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100.025万份股票期权。

11、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12、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3.45元/股调整为51.88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4.28元/股调整为42.71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186万份调整为2,926.7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15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93.10万份股票期权。

1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58,000份股票期权。

14、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7,053,44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65,511,138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15、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30,27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1.88元/股调整为50.21元/股,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2.71元/股调整为41.0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260,0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380,000份调整为17,447,750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926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237,750份股票期权。

16、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21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79,18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8,5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47.71元/股,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195,000份调整为7,325,333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801人,其在第四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7,325,333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890,000份调整为1,740,000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61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8日止)可行权共860,000份股票期权。

17、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38.54元/股调整为35.56元/股。

18、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14,9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30,0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80,000份调整为555,000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36人,其在第四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555,00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36人,其在第四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555,000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85,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共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85,000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注销共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85,00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八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901名激励对象授予8,248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2.9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2.98元/股调整为81.41元/股。

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901名变更为1,8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48万份调整为8,226万份。

并且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同意公司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1.41元/股。

5、公司原拟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由于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897名变更为188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26万份调整为8174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完成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7,053,44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65,511,138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81.41元/股调整为79.74元/股。

7、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79.74元/股调整为77.2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业绩不达标、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740,000份调整为45,785,250份。

8、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7.24元/股调整为74.26元/股。

9、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5,785,250份调整为39,939,684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对象共1,278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5,861,35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对象共1,278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5,861,350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8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807,077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共8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807,077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共8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807,077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九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2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28元/股调整为54.61元/股。

同时因34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

5、公司原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由于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因2名激励对未完成证券账户开立,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15名变更为2,81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7,791,000调整为107,693,000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完成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22,181,2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75,543,263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188,858,157.50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7、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11元/股调整为49.13元/股。

8、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7,673,000份调整为90,715,622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39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6,610,964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39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6,610,964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36,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6,000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7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注销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6,00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以下统称为“本次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已经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7,026,396,32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2,473,844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6,983,922,480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5元,分红总金额为24,443,728,680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为34.788428元(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 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3.4788428元。

1、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即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时,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如下:

1、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74.26元/股调整为70.78元/股;

2、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9.13元/股调整为45.65元/股;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32.75元/股调整为29.25元/股;

4、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0.97元/股调整为17.47元/股;

5、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2.89元/股调整为19.39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901名激励对象授予8,248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2.9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2.98元/股调整为81.41元/股。

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901名变更为1,8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48万份调整为8,226万份。

并且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同意公司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1.41元/股。

5、公司原拟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由于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897名变更为188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26万份调整为8174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完成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7,053,44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65,511,138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81.41元/股调整为79.74元/股。

7、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79.74元/股调整为77.2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业绩不达标、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740,000份调整为45,785,250份。

8、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7.24元/股调整为74.26元/股。

9、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5,785,250份调整为39,939,684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对象共1,278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5,861,35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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