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版)
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前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对161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2,797,1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292名所在单位2024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118,658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9名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66,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70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274,501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4,078,334份调整为19,722,008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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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1、对161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2,797,1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292名所在单位2024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118,658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9名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66,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70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274,501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4,078,334份调整为19,722,008份。
2、公司本次对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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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至2026年6月3日
2、行权价格:人民币70.78元/股
3、可行权份数:19,722,008份
4、可行权人数:1,255人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901名激励对象授予8,248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2.9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2.98元/股调整为81.41元/股。
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901名变更为1,8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48万份调整为8,226万份。
并且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同意公司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1.41元/股。
5、公司原拟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由于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897名变更为188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26万份调整为8174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完成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7,053,44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65,511,138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81.41元/股调整为79.74元/股。
7、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79.74元/股调整为77.2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业绩不达标、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740,000份调整为45,785,250份。
8、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7.24元/股调整为74.26元/股。
9、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5,785,250份调整为39,939,684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对象共1,278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5,861,350份股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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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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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详细名单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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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0.78元/股。若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行权方式: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5、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行权有效期内,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董事会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材料,统一办理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业务,届时会另行公告进展情况。
激励对象必须在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解锁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情况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在上任后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进行买卖的情况。
五、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9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三个行权期安排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考核期间行权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行权的1,255名激励对象作为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行权条件,可以按照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有关安排行权。
七、律师对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结论意见
1、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行权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各期损益没有影响,公司股本将增加19,722,008股,股东权益将增加1,395,923,726元。
九、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行权专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十、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2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28元/股调整为54.61元/股。
同时因34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
5、公司原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由于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因2名激励对未完成证券账户开立,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15名变更为2,81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7,791,000调整为107,693,000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完成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22,181,2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75,543,263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188,858,157.50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7、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11元/股调整为49.13元/股。
8、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7,673,000份调整为90,715,622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39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6,610,964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前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对226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6,055,08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47名所在单位2023年和2024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395,962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9名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39,1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45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155,281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4,124,682份调整为56,279,253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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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1、根据《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226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6,055,08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47名所在单位2023年和2024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395,962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9名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39,1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45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155,281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4,124,682份调整为56,279,253份。
2、公司本次对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至2026年6月7日
2、行权价格:人民币45.65元/股
3、可行权份数:24,079,802份
4、可行权人数:2,193人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2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28元/股调整为54.61元/股。
同时因34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
并且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同意公司向2,815名激励对象授予107,791,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4.61元/股。
5、公司原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由于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因2名激励对未完成证券账户开立,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15名变更为2,81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7,791,000调整为107,693,000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完成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22,181,2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75,543,263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188,858,157.50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7、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11元/股调整为49.13元/股。
8、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7,673,000份调整为90,715,622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39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6,610,964份股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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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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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详细名单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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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5.65元/股。若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行权方式: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5、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行权有效期内,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董事会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材料,统一办理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业务,届时会另行公告进展情况。
激励对象必须在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解锁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四、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9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情况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在上任后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进行买卖的情况。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二个行权期安排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考核期间行权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行权的2,193名激励对象作为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行权条件,可以按照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有关安排行权。
七、律师对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结论意见
1、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行权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各期损益没有影响,公司股本将增加24,079,802股,股东权益将增加1,099,242,961元。
九、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行权专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十、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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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147名激励对象1,05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15%,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1.49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41.49元/股调整为39.92元/股。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47名变更为145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57万股调整为1,041万股,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同意公司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1,041万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本次拟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41万股,但在授予日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4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39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994万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003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3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13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96,804,800.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9,940,0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940,000.00股。
6、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
7、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和职务调整原因对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2年4月2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9、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7,053,44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65,511,1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10、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39.92元/股调整为38.25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1、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2年10月24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3、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4,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4月18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6、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38.25元/股调整为35.75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公司业绩不达标等原因对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7、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公司业绩不达标等原因对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4,532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11月1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9、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5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50股进行回购注销。
21、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0,75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2、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35.75元/股调整为32.75元/股。
23、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04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9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23,726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江鹏分别解锁24,000股、30,000股、30,000股、24,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
24、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04股进行回购注销。
2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9,904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6、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668股进行回购注销。
27、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668股进行回购注销。
2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8,668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5月29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9、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667股进行回购注销。
30、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667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199名激励对象12,6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18%,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8.14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28.14元/股调整为26.47元/股。
(下转9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