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0版)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资金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形。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古麒绒材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古麒绒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牟英彦 太国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麒绒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古麒绒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97 号)同意注册,古麒绒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22.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77.88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5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29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也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形。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古麒绒材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古麒绒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牟英彦 太国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麒绒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古麒绒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97 号)同意注册,古麒绒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22.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77.88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5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29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超募资金使用作出如下安排:“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4%,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4%。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古麒绒材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6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古麒绒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牟英彦 太国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