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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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5-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独立董事高强先生未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支持公司长期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会议同意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30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股东大会召开时,如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财通转债”的当前转股价格(11.19元/股),则“财通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议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解除高强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解除高强先生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提请股东大会解除高强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毛惠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时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5年7月2日在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02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毛惠刚先生,1972年出生,法律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及其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3043 转债简称:财通转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向下修正“财通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自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及“财通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

3.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号)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8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25号文同意,公司38亿元可转债已于2020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财通转债”,债券代码“113043”,存续期限6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财通转债”自2021年6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33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1.19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7日起调整为 13.13元/股。

2.因公开发行配股,“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13日起调整为11.69元/股。

3.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0日起调整为11.49元/股。

4.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9日起调整为11.39元/股。

5.因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20日起调整为11.34元/股。

6.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7日起调整为11.24元/股。

7.因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4日起调整为11.19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30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时期(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3.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8.95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关于提议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及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发展,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待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决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30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11.19元/股),则“财通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期,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高强先生已无法履行职责。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高强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同意解除高强先生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提请股东大会解除高强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本次董事会同意提名毛惠刚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时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毛惠刚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本次独立董事人员变更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0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日

至2025年7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议案3的生效以议案2审议通过为前提,如议案2未通过,则议案3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均视为未通过。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6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7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宜飞、安宇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2101室

邮政编码:310011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传真:0571-87823288

电子邮箱:ir@ctsec.com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 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兑付

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成功发行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2.07%,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4天,兑付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5年6月13日,本公司按期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530,964,931.51元。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 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5年6月13日发行完毕, 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上刊登:

1、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2、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