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因此首次授予的70名激励对象计划解除限售的532,14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计划解除限售的110,2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642,39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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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在规定的45日公示期(至2025年6月9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依据和数量
根据《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净利润算术平均值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因此首次授予的70名激励对象计划解除限售的532,14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计划解除限售的110,2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需回购注销642,39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成。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80名,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2,39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成,不存在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464990),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19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证券类别(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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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股份数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并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汇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阜投资”)计划自2025年4月30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10,000万元人民币(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阜投资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以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2,600,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6,179.9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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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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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本总数以423,942,14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部分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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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