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6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6月12日、6月13日、6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3.1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E建筑业”最新市净率为0.62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3.16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生产经营风险: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66,613.96元,同比下降8.07%。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6月12日、6月13日、6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6月12日、6月13日、6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3.1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E建筑业”最新市净率为0.62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3.16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66,613.96元,同比下降8.07%。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