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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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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公司27楼会议室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6月12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葛昶先生、于学会先生、陈咏晖先生、顾乾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24.1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广州营业部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在广州市设立一家期货营业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本次设立期货营业部的具体方案,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递交新设期货营业部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7月2日下午15:30,在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公司27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达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5年6月16日,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24.1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万元,期限为6年。

2、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3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65,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7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瑞达转债”,债券代码“128116”。

3、转股期限及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月4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6月28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29.82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4月30日,公司实施完毕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29.82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9.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2年5月16日,公司实施完毕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29.55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9.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3年6月5日,公司实施完毕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29.22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9.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4年5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29.0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8.7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实施完毕了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28.7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8.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因实施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025年6月5日,公司实施完毕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瑞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28.65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8.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5、回售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20.15元/股),且“瑞达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瑞达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97张,回售金额为9,723.76元(含息、税),“瑞达转债”挂牌交易数量因回售减少97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瑞达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瑞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最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准到0.01元。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24.1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高可转债的投资价值,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最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准到0.01元。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瑞达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瑞达转债”的其他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或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592-2681653进行咨询。

“瑞达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1月4日至2026年6月28日,目前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年报审计服务,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其它服务事项并出具相关报告,聘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会形成有关聘任审计机构的决议之日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并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牛又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雯茜,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小娇,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具体详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牛又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雯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小娇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按照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35万元(含税),与上期审计费用相比无重大变化,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20万元。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议,对其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业务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会形成有关聘任审计机构的决议之日止。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达期货”)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27楼瑞达期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1.00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1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29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有效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材料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2025年7月1日下午17:00前送达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29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610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雅娟

联系电话:0592-2681653

联系传真:0592-2397059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29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0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附件一: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的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公司/本人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当在该项方框中相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处打“√”,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可以 □不可以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1

2、投票简称:瑞达投票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