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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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
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

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15-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3层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宫宇飞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的出席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张彤先生因公请假;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高级管理人员杨文静女士、丁鶄女士、潘敏先生、王琦先生、李星运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1)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以上计算议案5、议案7-15投票比例的分母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在计算议案5、议案7-15议案投票结果时,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议案第1项至第10项为非累积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第11项至第15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本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

2.2025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A股类别股东表决结果

注:在计算议案投票结果时,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025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H股类别股东表决结果

注:在计算议案投票结果时,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郭荣律师、管玉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源电力”)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宫宇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和山东区域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广西和山东区域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方案,广西区域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河池市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晶能”)吸收合并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河池市昇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昇能”)和贵港市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晶科”),吸收合并完成后,河池昇能、贵港晶科注销,二者全部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等均由河池晶能承继;山东区域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龙源(济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龙源”)吸收合并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临朐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朐龙源”),吸收合并完成后,临朐龙源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等均由济南龙源承继。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转授权相关子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合并基准日,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相关手续等事宜。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吸收合并是属于公司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实质,有利于深化子公司之间资源整合与股权结构优化。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内容发生实质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龙源电力决策事项权责清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的《龙源电力决策事项权责清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