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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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上述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上述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7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5年6月27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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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股东大会登记时间送达至登记地点或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登记时请注明联系方式。信函封面、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
邮编:518000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毕冉、李儒谦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联系邮箱:IR@lingyiitech.com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2600;投票简称:“领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本公司(本人)的表决权。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本人同意:
□ 受托人需按照本公司(本人)投票意见进行投票,投票意见指示详见以下“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受托人可按照其本人意见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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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领裕”)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领益(香港)有限公司(LY INVESTMENT (HK) LIMITED)(以下简称“领益香港”)拟以自有资金向东台领裕增资人民币14,600万元。本次增资后,领益香港将持有东台领裕约59.35%股份,东台领裕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人民币1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0.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将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达到相关信息披露标准,且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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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台领裕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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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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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增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履约能力:香港领益及东台领裕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助于满足东台领裕的经营发展需要,增强东台领裕的资本实力和业务竞争力,是从公司未来战略和长远发展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增资前,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金额为19.77亿元(不包含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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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44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7日。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4.46-0.02=4.44元/股。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相关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领益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及网络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领益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召开“领益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6、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领益转债”(债券代码:127107)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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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债券持有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债券持有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债券持有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债券持有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债券持有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债券持有人大会登记时间送达至登记地点或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登记时请注明联系方式。信函封面、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资料”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
邮编:518000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联系人:毕冉、李儒谦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联系邮箱:IR@lingyiitech.com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9561;投票简称:“领益债投”。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债券持有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债券持有人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债券持有人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债券持有人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债券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债券持有人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领益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本公司(本人)的表决权。对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案表决,本人同意:
□ 受托人需按照本公司(本人)投票意见进行投票,投票意见指示详见以下“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意见表”。
□ 受托人可按照其本人意见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量(面值人民币100元为1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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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若参加对象认购比例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参加对象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5、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6、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为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推出本员工持股计划。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不包含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不超过100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参与情况确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2,640.0000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8%,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领益智造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部分股份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给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等。
7、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4.49元/股,不低于公司回购股份均价(8.3205元/股)的54.20%。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4.1178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4.1265元/股;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3.9936元/股;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4.4883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过户日之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8、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6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公司业绩目标考核结果分三期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9、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其中涉及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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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核心骨干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1、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发展活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业绩目标与长期激励紧密结合,激励员工努力创造价值,实现企业与员工的长期价值共享。
3、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公司管理者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方面打造人力资源优势,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核心骨干,不包含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十部分第(四)项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1,853.6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均为公司核心骨干。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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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其拟参与并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实际参与情况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等。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将聘请律师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一)资金来源
(下转9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