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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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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4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4日

至2025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6月19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持股凭证。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4、根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15A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61666

传真:021-68861999

联系人:张东波

(四)登记时间:2025年7月2日、7月3日,每日的9:30一11:3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4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参加表决董事11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预(议)案:

1、《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和《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根据此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相应解除。在此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结合此次对《公司章程》等制度的修订,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监事会取消后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最新规范要求,相应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缨(主任委员)、高名湘、王瑛、陶涛、罗厚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施卫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王洁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预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会前,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施卫东:男,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89年8月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世界经济学专业,2004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船上海船舶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瑞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卢浦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洁:女,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研究员级)。199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工业统计专业。曾任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监事,沪东重机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船瓦锡兰(上海)有限公司以及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沪临重工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〇八研究所、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WinGD Ltd董事。现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正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43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参加表决监事5名。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预案:

1.《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现任监事林纳新女士、崔明先生、汤玉军先生、潘于泽先生、向华东先生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相应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4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