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序号顺延。若涉及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变更的,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修订并制定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及制定后的治理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或“公司”)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28.8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51.1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3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68955_I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32.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67.08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3SUAA1B00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分别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除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外,公司鉴于“扩产汽车电子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茹声电子”),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茹声电子提供8,000.00万元借款用于实施“扩产汽车电子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上述借款事项及对茹声电子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宜的具体实施。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与茹声电子、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扩产汽车电子项目”已于2023年6月完成建设并于2023年7月4日结项,“扩产扬声器项目”已于2023年9月完成建设并于2023年10月30日结项。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扩产扬声器项目”、“扩产汽车电子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7,114,247.49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计划,公司已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下转104版)
(上接1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