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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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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5-4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1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何云武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0人,代表股份816,345,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8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39,102,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6人,代表股份377,242,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8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8人,代表股份76,881,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65,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5人,代表股份76,416,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9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石璁、王超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7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其它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8,187,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57%;反对12,751,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0%;弃权5,406,7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6,987,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88%;反对13,950,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9%;弃权5,406,7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6,339,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94%;反对14,753,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3%;弃权5,252,2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02,08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35%;反对9,005,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2%;弃权5,251,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2%。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8,432,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57%;反对12,65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3%;弃权5,256,7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9%。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7,16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08%;反对14,12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08%;弃权5,048,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4%。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81,438,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40%;反对29,662,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6%;弃权5,244,5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4%。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438,637,781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358,208,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76%;反对14,183,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2%;弃权5,315,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2%。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6,062,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54%;反对14,880,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29%;弃权5,401,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

同意796,499,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89%;反对14,629,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5,216,7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深圳市赤湾K104-0049土地使用权及后续项目开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02,50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51%;反对7,33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1%;弃权6,49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8%。

(二)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石璁、王超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