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5-047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进展概述
(一)子公司担保情况
1、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系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与上饶燃气签订的《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2、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燃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大连支行”)与大连燃气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3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8,619万元人民币;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调剂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
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2日、2025年3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一006)、《关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一0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一016)。
2、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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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担保属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景苑38栋一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电气安装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食品销售;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五金产品零售等。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上饶燃气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燃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燃气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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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
名称: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工联街二段13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汪全发;
注册资本:人民币18,440万元;
成立日期: 1997年09月03日;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等。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大连燃气100 %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大连燃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燃气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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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1、担保事项:公司为上饶燃气与交通银行上饶分行签署的《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项下授信业务而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4、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
1、担保事项:公司为大连燃气与光大银行大连支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授信业务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4、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上饶燃气、大连燃气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其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2、本次担保被担保方上饶燃气、大连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拥有上饶燃气、大连燃气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经2025年3月1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扣除因续贷重复统计担保额度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50,609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9,1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3,34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5-046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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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6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3、以上提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提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快件)登记、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25日、6月26日(9:15一11:45,14:15一17:1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所需证件: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
5、注意事项:
(1)信函(快件)、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17:15。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德龙汇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原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6、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指定邮箱:sz000593@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德龙汇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电话:(028)68539558(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詹培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德龙投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德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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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德龙汇能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